可以。只要认定确有陪同必要,监护人可以按照与患者相同的程序申请医疗目的签证:在韩停留期在90天以内适用C-3-3资格,超过90天则适用G-1-10资格。
核心摘要
- 陪同家属按照与患者相同的程序申请签证:90天以内的短期治疗申请C-3-3,超过90天的长期治疗申请G-1-10(依据HiKorea签证指南)。
- 需认定确有陪护必要,儿童患者的父母、行动不便患者的配偶或子女是典型的认定情形。
- 需提交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(如家庭关系证明、出生证明等),以及证明有能力承担在韩停留费用的材料(如存款余额证明等)。
- 注册接收机构出具的邀请函、医院预约确认书、医疗团队会诊意见书是签证审查的共同依据材料。
- 签证是否发放及审查所需时间由驻外使领馆决定,接收机构无法予以保证。
陪同监护人需要准备哪些材料?
- 陪同监护人与患者按相同程序申请签证,但需额外提交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,以及能够证明有能力承担停留费用的材料。
- 需要提供家庭关系证明书、出生证明等可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,以及能够证明在停留期间具备费用承担能力的存款余额证明等材料。
- 此外还需一并提交注册接收机构出具的邀请函、医院预约确认书、医疗团队会诊意见书作为依据材料。远程会诊出具的会诊意见书可起到医疗团队会诊意见书的作用,自资料齐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。
- 会诊费为100万韩元,若正式签约治疗,该费用将从治疗费中扣除。
从入境到停留,具体流程是怎样的?
- 第一阶段:远程会诊与医院预约确认——出具会诊意见书并确认医院预约后,即可准备邀请函等材料。
- 第二阶段:签证申请——在居住国的韩国驻外机构,连同陪同人数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一并提交。
- 第三阶段:入境——抵达仁川机场后前往住宿地点,抵达当日晚上咨询顾问会核实护照、签证、保险等材料,并说明接下来三天的日程安排。
- 第四阶段:停留——与患者同住在医院步行可达范围内的住宿地点;若如无菌病房等场所存在探视限制,口译人员会为您说明相关规定。
如果治疗超过90天,陪同监护人该怎么办?
- 可从一开始就按长期治疗签证(G-1-10)办理,或先以短期身份入境后再申请变更停留资格、延长停留期限。
- 如预计停留可能延长,建议从入境之初就着手准备,是否获批由出入境·外国人厅决定。像造血干细胞移植这类停留时间较长的治疗,通常倾向于从一开始就考虑申请长期签证。
常见问题——最多可以有几名家属一同前来?
原则上以1名家属陪同为基本原则;若是儿童患者、需长期停留或移植患者等确需更多陪同人员的情况,会在报价单阶段提前确定。陪同人数需在签证申请前确定,并分别准备各自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。
常见问题——已以旅游签证入境的家属,能否改为陪同停留?
若治疗目的明确,原则上应从一开始就以医疗目的申请签证。若是已入境后才产生陪护必要性的情况,可以申请变更停留资格,但是否获批由出入境·外国人厅决定,并非自动生效。
资料来源与注意事项
- 本文基于医疗签证、治疗流程、保险与材料相关资料(依据HiKorea、韩国保健福祉部、Medical Korea标准)撰写。
- 本内容旨在提供一般性医学信息,具体诊断、治疗方法及结果可能因个人情况而异。准确的诊断和治疗请务必通过与医疗团队的沟通来确定。